关于开展创新型单位信息采集的通知
长科领办发〔2012〕4号
各区县(市)科技局、园区产业局及相关单位:
为及时掌握我市创新型单位的发展动态,反映各地开展创新型单位建设的工作情况,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,为推动我市创新型单位发展提供决策依据,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创新型单位信息采集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创新型单位创建以来的有关信息,于2012年3月16日前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yuanbozx@163.com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涉及单位
2008-2011年经长沙市科技领导小组批准创建的234家创新型单位(含2011年认定的创建创新型单位)。
二、统计时间
报送数据为创建当年至2011年12月31日的相关数据。
三、任务分工
各区县(市)科技局、园区产业局负责通知并收集所推荐的辖区内各创新型单位资料(名单详见附件十); 其他推荐渠道的创新型单位由市科技局社发处通知并收集资料(详见附件十一)。
四、信息内容
各有关单位按相关表格填报数据(详见附件一—附件八)以及工作总结(格式及提纲要求详见附件九)。请从长沙科技网(http://www.cssti.cn)通知公告栏下载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 李倩、张近芳 联系电话:84711857
传 真:84711857 E-mail:yuanbozx@163.com
附件一:长沙市创新型园区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表
附件二:长沙市创新型企业(科研机构)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表
附件三:长沙市创新型机关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表
附件四:长沙市创新型区县(市)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表
附件五:长沙市创新型乡镇(街道)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表
附件六:长沙市创新型社区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表
附件七:长沙市创新型学校(医院)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表
附件八:长沙市创新型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创新能力建设情况表
附件九:长沙市创新型单位总结报告格式及提纲
附件十:各区县(市)科技局、园区产业局负责收集的创新型单位资料名单
附件十一:其他推荐渠道的创新型单位名单
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